(2)接受查验。根据《海关法》规定,海关查验货物时,孤关员应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、拆和重封货物包装。
(3)办理缴纳税费手续。遇下列情形之一的,免征进口税;
①加工装配合同项下进口用于加工成品复出口的料件;
②加工装配合同项下进口,直接用于企业加工生产出口产品,而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燃料油,以及加工企业生产自用发电油;
③进口合理数量的用于安装、加固机器设备的材料;
④为加强工业生产管理,由外商提供进口的微型计算机、闭路电视监视系统、电话机等管理设备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按章征收进口税费;
①为加工生产进口的办公用品;
②超出海关规定免征进口税范围的加工贸易货物;
③加工装配合同项下进口料件、设备等按规定缴交海关监管手续费。
(4)按受放行。企业妥申报、按受查验和缴纳税费手续,并领取了海关签章的报关单核销联后,可将货物运离海关监管现场。
